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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登记之企业清算处置怎么办?(法院宣告破产)
发布日期:2020-09-04 10:45:15 浏览次数:

具体办哪些事项?

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清算处置等引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需要哪些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复印件);

(3)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

(4)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宣告破产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法院认可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裁定书(原件);

有哪些特殊情形需要注意的?

(1)地名证明(核对原件,适用于地名变更情形)。

(2)与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协议(适用于债权人);

(3)与破产企业的安置职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清册(适用于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

(4)增值税发票(纸质发票收取第五联)(原件,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符合自开票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

(5)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申报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房屋原值凭证(购房发票)、允许扣除税金(完税凭证)(适用于土地增值税);

委托代理人办理:

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温馨提示:

缴税方式(可从下列选择一项);

(1)支付宝

(2)微信支付

(3)云闪付

全市有哪些办理点?

(1)   鹿城办证处: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1楼登记财产企业专窗,电话:0577-88597260。

办理时间:8:30-12:00   14:00-17:30(窗口17:00停止取号,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2)   瓯海办证处: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新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瓯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登记财产企业专窗,电话:0577-85255870。

办理时间:8:30-12:00   14:00-17:30

(3)   龙湾办证处:龙湾区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一楼)登记财产企业专窗,电话:0577-86508000。

办理时间:8:30-12:00   14:00-17:15

(4)   经济开发区办证处: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东附属楼东南向行政办证大厅登记财产企业专窗,电话:0577-85850321。

办理时间:8:45-11:30   13:50-16:30

领取不动产证需要等多久?

税后一小时办结。

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如需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间)。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