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温州市南环线白云山隧道工程(一期)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535公顷,其中,农用地0.6535公顷(含耕地0.6535公顷)。前期已组织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进行土地征收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于 2021年6月7日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情况。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经研究,同意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实施补偿安置公告的通知(温州市南环线白云山隧道工程(一期)).pdf
温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2021年 7月9日
抄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区公安局,瓯海区住建局(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瓯海区农业农村局,瓯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娄桥街道;前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