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7日至7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原市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原市规划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结束当天,原规划局就召开党组会议,重新学习了巡察组组长陈虹和巡察办副主任徐龙升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各位党组成员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逐条梳理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分解给各位党组成员负责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明确了原则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结束当天,原规划局就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冯金考任组长,党组成员陈沧、林新磊、叶显国任副组长,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0月13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按照“六个见”的要求,逐条研究了整改措施,形成了巡察整改方案。方案针对每一项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制作了《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规划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表》。10月25日,召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局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圆满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整改推进过程中,原规划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带好头,全局上下都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各责任单位都细化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时间表,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并建立工作台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化销号,督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逐条全面改、深入改。
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巡察组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也已经处置完毕;新制定制度9项、修订完善制度4项;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检讨12人,教育提醒8人。
一、关于党的领导不够有力,思想政治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突出党组的核心地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于2018年10月份开始,将本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都纳入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并作为局长办公会议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二是局党组及其成员重新学习了《中共温州市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树立按规则议事的意识。2018年第四季度召开党组会议7次,都按规则进行,落实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言,书记末位发表意见,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三是明确落实办公室副主任详细、客观地记录每次党组会议情况,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一是按照每个季度总结一次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要求,2018年第二、第三季度各开展一次总结,12月份开展了一次全年总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工作思想。二是开展《温州城市发展动能转换研究》、《温州城市国际化发展路径研究》、《温州城市品质提升研究》等十大课题研究,提出了促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10条规划举措,强化规划引领,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谋作用。三是2018年11月份完成了《温州都市区规划》,坚持以规划引领都市区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于10月份绘就了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多规“一张蓝图”,并试运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引领全市“一盘棋”统筹发展;于8月份起草并由市府办印发《加强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实施办法》(温政办〔2018〕89号),编制了《瓯江两岸总体城市设计》,统筹瓯江两岸的规划编制和管理;于10月份开始,强化了局联审会议制度的严肃性,通过联审会议协调处室与处室之间、处室与分局之间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等业务上的分歧,统筹市区两级规划管理。四是认真落实控规修改联审会议制度,减少控规修改。2018年下半年,我市“大建大美”全面铺开,各区共提出33个控规修改项目,我局直接否决了6个,剩余27个通过联审会议把关,只同意启动其中的19个。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抓政治理论学习。一是于2018年10月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及其成员认领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问题存在的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开展了相互批评,并将会议情况报告巡察组;于2019年1月,新单位党委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与批评,省自然资源厅、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均派员参加了会议,省厅领导充分肯定了此次会议。二是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一月一主题”的学习制度,明确了中心组成员名单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任命办公室副主任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实行学习任务清单式管理,建立了学习档案。全年中心组学习任务按计划得到较好地执行,集中学习共有12次,发挥了示范作用。三是加强了基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增强学习氛围。各党支部在巡察组进驻后,逐步增加了研讨、轮流主旨发言,走出去参观红色文化等动态、开放的学习方式。市局重点抓了高端学习平台——“规划讲坛”,邀请专家来做学习辅导,组织本局领导干部讲课,全年举办了10期。同时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城市规划工作的要求,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技能学习相结合。2018年10月份,组织全系统各支部对2018年党员干部学习发言材料进行了复核,于11月份由机关党委书记对2017年有抄袭现象的党员干部及其所在支部的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重业务更重党建。一是于2018年9月份制定了《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三张清单和书记领办党建工作项目》(温市规党字〔2018〕20号)。于10份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自查,于10月25日召开全局系统党建工作汇报会,责令各支部立即开展整改工作,于11月份整改到位。12月10日,局党组会议听取了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明确提出党员发展工作要有突破,支部建设要展示形象,通过党建把作风和廉政建设带上来。二是对全局系统党务干部接受培训情况进行了复核,对未接受过培训的干部,分批列入下一阶段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班,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水平。同时结合业务工作职责,加强了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主要以成立临时支部、党小组等形式服务重点工作。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思想教育和引导,端正其入党的态度等。三是于2018年10月份对系统内在职党员组成的全部9个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党费交纳进行了自查,10月份开始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都已正常开展,全系统各支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局党组成员2018年都已到党建联系点上过党课,检查指导工作2次以上。加快实施“四化”党支部提升工程,于11月份开展验收工作,除离退休党支部外,全部党支部都创成了“四化”党支部。四是开展了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各支部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75次,在此基础上撰写了调研报告,于10月23日向局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11月份开始,党组织活动适度向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群众开放,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透明度,拉近党组织、党员与普通群众的距离,吸引业务骨干和年轻干部积极入党。通过团委、工会、妇委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做好凝心聚力工作。
(五)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提高政治敏感性。一是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二是召开全局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三是加强了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我局微信公众号每周推出一期,强化宣传报道。四是加强了网络舆情应对。
二、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一是于10月份对全系统的干部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根据市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年轻干部配置现状,建立了优秀年轻科级后备干部数据库(其中公务员副科14位、正科5位,事业副科9位、事业正科1位),完善了干部培养梯次结构。同时,建立了动态更新管理机制。二是于2019年1月出台了《中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选拔任用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试行)》(温资规党〔2019〕18号),明确对提任或转任副科以上干部,实行局党委无记名投票表决。三是出台了《关于规范直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温市规党字〔2018〕18号),明确要求各直属单位参照《市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温组发〔2015〕8号文件)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在动议前需与市局人事处对接沟通,对推荐产生的中层干部初步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向市局机关纪委征求意见,在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后、正式行文前,向市局人事处书面呈报,提交干部任免审核报告。
(二)全面梳理逐步解决人员混岗、借用问题。2018年10月13日,原市规划局党组对现状问题进行了反思,明确结合这次机构改革,全面梳理系统所有单位的职能和在编人员,厘清整改思路。2019年3月新单位“三定”方案获得批复后,对人员混岗、借用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从严抓好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工作。一是2018年5月份对近3年全局系统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排查,通过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调取数据,核对出国境记录876条,梳理出国(境)人员101人。二是2018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市规办字〔2018〕13号),开发了出国(境)网上申报审批系统,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三是于2018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登记报备及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分级集中保管制度,对报备范围内人员因私出国(境)报市局逐级审批。并在8月份对直属单位的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抽查,未发现违规问题。四是2019年4月新单位出台《关于规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及申请报批等工作的通知》(温资规办〔2019〕18号),规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工作,并明确定期对登记备案人员出入境信息进行核查。
(四)高度重视基层队伍建设。一是结合机构改革,于2019年6月对原来基层规划所、国土所进行了整合,各分局都设置自然资源和规划基层管理所,由分局进行管理,并在基层管理所设置自然资源监察中队,实行“所队合一”,同时明确了基层所主要职责,稳定了基层队伍。二是责令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加强财经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人社部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每年对薪酬发放情况进行清算,清算表在单位内部公示后,再报市局和市人社局审核。
三、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依然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清理存在的‘四风’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关于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整改的通知》(温房整改办〔2018〕2号)要求,分别于2018年9月、10月对市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并按规定向市机关事务局进行了报备。于11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责令市局分管领导,以及三个分局的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向局党组作了深刻检讨。二是局系统参加过2013年至2015年测绘学会理事会年会活动的11名公职人员,都按实际情况清退了纪念品和酒水费,共计2672元;3名公职人员,已于11月份辞去了该学会的职务;对时任该学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的2名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针对“四风”问题,下半年开展了两次正风肃纪专项检查,重视检查各单位津补贴和福利发放、财务报销、“四风”问题。12月份组织本系统各单位对2013年以来同类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
(二)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增强担当精神。一是于2018年10月份组织全员学习了温委办发〔2018〕75号文件,重温了我市营商环境提升系列举措,并举一反三,对照《温州市规划局“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问题整改清单》,进行查漏补缺,提升工作主动性。二是从10份开始,分管领导及处室陆续开展到下属单位指导工作、解决困难。三是深入开展万人双评议活动。首先是深化效能革命,全方位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从整体上提升部门形象。至年底已有13项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零上门”,达到了总事项数的52%。审批时限已经在全省最短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了22%。其次,在系统内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将2017年列入市“万人双评议”活动全市“倒三”的直属单位的作风效能建设,作为党组和纪检部门的重点监督项目,以带动全局作风效能提升。2018年度,我局没有处室和单位被列入不满意单位行列。四是于2018年11月份开展了“阳光规划”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针对问题已于11月底和12月初进行规范。五是制定了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并向市财政局发函申请专项资金,争取2019年落实启动资金,开展项目建设。目标是用3-5年时间完成城建档案数字化。
四、关于“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风险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一是用好纪实平台,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记录、全程留痕、过程监管和常态化考核。党组及其5位班子成员,即知即改,认真落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于6月份开始在市纪委建设的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全程纪实平台上录入履责情况,至年底录入信息190条。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同样认真落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于7月份开始在“温州市规划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实平台”上录入履责情况,到年底录入信息700多条,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根据“七查七看”内容,结合清廉建设,于11月初完善了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暨清廉建设情况考核办法(温市规办字〔2018〕31号),对逐级听取“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约谈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持续传导压力。12月份,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带队对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清廉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考核,并通报了考核结果。
(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一方面严格落实《关于运用违纪案例开展“四会一改一公开”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温直纪〔2018〕11号),于巡察期间就本系统1起违纪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目的;另一方面,组织各党支部用好市纪委编印的《忏悔录》,用温州的典型反面案例警醒党员干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另外一方面认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常态化教育。巡察期间主要是党章和监察法的学习,2018年下半年重点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全年9个支部组织党章党规党纪教育53次,局党组组织教育6次。
(三)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对照政府有关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本局于2015年以来建立健全的规划测绘项目单一来源专家库、政府采购项目中介公司库、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项目采购管理制度等,于10月份全面排查了市局2013年以来的采购项目,发现2015年以来限额以上的项目都已全部进入政府采购流程,程序基本到位。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新单位已经制定了新的项目采购制度。
下一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局党委的核心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工作思想,强化规划研究、规划统筹、规划实施,推动我市空间规划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为全局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二是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水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不断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健全和落实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三张清单。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肯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受重用。三是强化压力传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委加强自身建设,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压力和责任传导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坚持摒弃“过关收场”思想,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同时,举一反三,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以制度形式固化,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与成效。五是坚持统筹兼顾,努力开创规划工作新局面。巡察整改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作、推动发展。要把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自觉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新发展的动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好、拓展好、运用好。坚持把持续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担当实干精神,为实现城市“大建大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150111;电子邮箱wzsgtzyjjw@163.com。
中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