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1-00526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决定和措施。
2.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3.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确权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确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4.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本区域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承担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收回收储,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承担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公示,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落实节约集约利用,指导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配合市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配合市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局授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配合市局以及其他主管部门编制各类专项规划。指导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7.负责派驻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
8.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派驻区域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项目组件和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9.负责派驻区域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问题。承担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10.负责派驻区域森林资源管理和林地管理。实施国土绿化造林工作。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质量、经营行为监督管理。负责林地纠纷调处工作。履行森林公安职责,负责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及森林防火工作。
11.负责派驻区域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12.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与信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派驻区域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和行动,承办上级部署的专项性、区域性执法行动,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已划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事项除外)及测绘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协助查处规划违法案件。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归并整合和规范管理,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15.与所在区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参照市局“三定”方案明确的执行。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内设机构设置看,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单位预算包括:办公室、执法监察科、行政审批科、调查监测确权科(测绘地理信息科)、权益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科、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科、建设用地规划科、林业管理科、人事科。
二、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053.68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收入预算305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3.68万元,占96.1%;政府性基金收入120万元,占3.9%。
(三)关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支出预算3053.6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4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6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50.18万元,占67.1%;日常公用支出509.05万元,占16.7%;项目支出494.45万元,占16.2%。
(四)关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53.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33.68万元、政府性基金12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4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6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33.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4.89万元,主要是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业编制人员转划至温州市城乡规划展示馆。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71万元,占6.0%;卫生健康(类)支出113.55万元,占3.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441.82万元,占83.2%;住房保障(类)支出173.60万元,占5.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万元,占1.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7.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8.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3.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0.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95.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73.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61.7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4.8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以及加强地质资源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6.30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8.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4.90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8万元,主要用于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59.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0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88.07万元,主要是2020年度执行数包含追加的人员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12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12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八)关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为30.8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94.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3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考核及兄弟省市工作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监查、执法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分局原有浙CA5216执法执勤用车于2007年购置,因达到使用年限,磨损严重,出于安全考虑,报废更新购置一辆新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1.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2.53万元,下降16.7%,主要是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业编制人员转划至温州市城乡规划展示馆。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1.7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4.4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指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以及加强地质资源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