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1-0057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白洪鲍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有序推进国际湿地城市申创工作的建议》(人大建议502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湿地是地球上三大生态系统之一,被称为“地球之肾”,为人类提供大量食物、原料和水资源,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资源以及涵养水源、蓄洪防旱、降解污染调节气候、补充地下水、控制土壤侵蚀等方面均起到重要作用。您在《提案》中对湿地的作用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对温州的湿地情况十分了解,提出要有序推进国际湿地城市申创工作的建议,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城市湿地保护协调领导能力、统筹规划完善湿地保障政策、加强湿地保护考核与监督等措施,我们都十分赞同。
一、温州湿地基本情况
1.温州湿地条件具有天然优势。一是湿地本底资源丰富,湿地面积在全省仅次于宁波,位列第二。根据最新国土“三调”湿地数据和湿地专项调查数据(2014年),我市现状湿地总面积21.46万公顷,湿地率约为16.26%,湿地保护率约为32.54%。其中海岸湿地5.3万公顷,河流湖泊5.21万公顷,浅海水域10.95万公顷。二是我市湿地类型为全省最多,共有4类14型。在4大类中,近海与海岸湿地面积比重高达 76%以上。全市12个县(市、区)中,瑞安市湿地面积最大,为4.21万公顷;洞头区第二,面积为4.02万公顷;苍南县第三,面积为3.88万公顷。
2.温州湿地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我市现有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泰顺雅阳热矿泉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三垟湿地、乐清湾和温州湾等重要湿地。温州处于东亚——澳大利亚迁徙线环节上,温州湾湿地是众多候鸟迁徙路线途中重要的补给中转站。因此,温州湾被国际鸟盟列为重要鸟区,并成功入选《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绿皮书(2019)》项目“最值得关注的十块滨海湿地”。每年在温州湾湿地能记录到的迁徙及越冬水鸟有一百多种,十多万只。其中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黑鹳、遗鸥、东方白鹳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黑脸琵鹭、黄嘴白鹭、卷羽鹈鹕、白枕鹤等21种,以及全球极危物种勺嘴鹬、青头潜鸭和黄胸鹀等受胁物种100多种。
3.温州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湿地保护工作。我市注重湿地保护和城市发展双重并举,先后出台《温瑞塘河保护条例》《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并在海湾治理、塘河治理、三垟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成绩显著。近年来,我市共投入资金7.8亿在洞头列岛、苍南沿浦、龙港市等地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海岸生态修复。
二、温州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前期进展情况
2021年2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伟俊在《关于温州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对策建议》一文批示要按认定标准从速开展前期工作。市长姚高员也作出批示要推进温州国际湿地城市创建。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温州要争取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对照申报国际湿地城市的五大类16项指标,对我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基础进行摸底分析,通盘谋划思路并初步制定《温州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实施意见》的框架体系,3月下旬,我局向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3月11日、4月13日,副市长李无文分别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实施意见》以及指标评估情况,最终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实施意见(送审稿)》提出创建目标是通过推进全市城乡湿地生态体系、湿地生态修复治理体系、湿地生态产业体系、湿地生态文化体系、湿地管护体系等五体系大建设,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至2023年6月,全市湿地保护率50%以上,新建国家重要湿地(湿地公园)1处以上;到2024年,新建或完善小微湿地100处左右;温州湾湿地、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湿地得到科学有效保护,10处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名录)全面完成功能区划、勘界定标工作;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全市湿地面积保持稳定,湿地率16%以上,湿地保护率55%以上,形成“三江碧水千里黄金海岸”的滨海湿地城市风貌,确保国际湿地城市顺利创建成功。
为了推进创建工作,今年3月15日,我局邀请国际湿地科技委员会主席、北京林业大学教授雷光春来温州考察指导。3月底,完成了3处国家重要湿地的申报工作。5月13日,在泰顺县举办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物技术国际高峰论坛”期间,我局主办了“国际湿地城市助力城市可持续发展分会坛”,中国工程院院士卢耀如、中科院院士陈旭、郭华乐等专家出席并对温州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提出专业建议。5月20日,首届碳中和温州湿地保护论坛及倡议设立“温州湿地保护日”活动在三垟湿地公园南怀瑾书院举行,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政府策略、温州红树林建设发展规划和温州“十四五”新能源发展战略等课题进行了研讨和探索,充分发动民间生态保护人士参与温州国际湿地城市创建中来。
三、下步工作计划
根据《温州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实施意见》,下步,我市将重点推进: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我局已经建议市政府成立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国际湿地城市申报的日常工作。
2.进一步分解落实创建任务。重点任务共涉及五大举措:一是以“十大重要湿地百大乡村湿地”为依托,大力推进湿地生态体系建设。二是以“五水共治”和“蓝色海湾”为抓手,大力推进湿地生态修复治理体系建设。三是以绿色发展合理利用为目标,大力推进湿地生态产业体系建设。四是以共建共荣人人参与为导向,大力推进湿地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五是以依法治理科学管护为重点,大力推进湿地管护体系建设。
3.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开展全市湿地资源调查,摸清全市湿地资源最新状况,掌握全市湿地保护状况和改善情况,编制《温州市湿地保护专项规划》,将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纳入温州市“十四五”规划,湿地保护相关内容纳入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善湿地保护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工作机制,促进水资源利用与湿地保护紧密结合,统筹协调区域或流域内的水资源平衡,维护湿地生态用水需求。建立湿地生态用水补水机制,推行湿地分级管理,严控湿地保护红线,确保湿地利用可持续发展。
4.进一步强化资金支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下步将国际湿地城市创建作为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设立湿地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国家重要湿地、十大省级重要湿地、小微湿地修复建设,湿地调查、湿地保护专项规划制订及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申报。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湿地保护项目资金。健全完善湿地资金监管机制,确保建设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
5.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科普宣教活动,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意识。提升完善全市湿地宣教场馆建设,探索建立湿地学校试点,2023年6月前,在温瑞塘河湿地、三垟湿地各建设1处湿地学校或湿地文化宣传基地。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加强湿地宣教工作。举办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学术论坛会议,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进行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经验交流和实地考察,分享国内外湿地保护新理念、新技术、新机制和新经验。建立完善湿地保护志愿者招募培训、激励保障和湿地保护志愿服务项目培育等制度,以摄影展、观鸟活动、亲水活动、体育赛事等为载体,组织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宣教活动,提升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
6.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湿地保护考核评价机制,计划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指标纳入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考绩部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7.深入开展湿地生态治理。通过“五水共治”等措施,严格落实河长制,防止湿地面积减少和水体污染,全面提升城乡湿地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在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开展河流湿地、人工湖湿地等保护修复和水体治理,严格控制污染,优化和完善湿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湿地功能,重点做好三垟湿地、七都湿地公园、温瑞塘河等湿地治理。在洞头、乐清、瑞安、平阳、苍南等沿海县(市、区)开展“蓝色海湾”建设,加快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使其成为城市湿地的重要名片。
8.推动湿地保护立法。目前我局已经与市人大常委会农资委等相关工委沟通,开始启动湿地立法调研工作,力争2024年6月前完成全市湿地保护立法等政策制定工作。切实实行湿地用途管控,防止破坏湿地生态,加大生态破坏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行为。
最后,感谢您对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赵文光,联系电话:85551516、18958738018。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7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府办,平阳县人大常委会。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