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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1-1307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新兴产业园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16 18:04:1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清单如下)。

序号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1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阳新兴产业园E-07-2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阳新兴产业园C-02-5、C-02-6、C-02-7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1年8月16日至8月30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平阳新兴产业园E-07-2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平阳新兴产业园C-02-5、C-02-6、C-02-7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平阳新兴产业园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