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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龙湾中心区单元C-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12:35:02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规划项目名称: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龙湾中心区单元C-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规划审批时间:2021年12月(温政函[2021]139号文件批复)

规划编制单位: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东至古浦路,北至升平路,西至C-02地块(公园绿地)界线,南至C-08地块(规划文化设施用地)界线,规划修改总用地面积约1.46公顷。

二、地块控制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后,C-03地块容积率为2.5,绿地率为20%。详见下表: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强制性指标

指导性指标

地块编码

分类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机动车出入口方向

用地兼容性

备注

C-03

B2

商务用地

12600.9

2.5

40

20

60

东,

北(仅入口)

B1




三、出入口修改

C-03地块东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北侧设置机动车入口。

四、竖向规划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明确C-03地块场地最高点标高为5.39米。地块室外地坪标高结合周边道路与相邻地块合理设置,确保地块内各处与相邻道路标高相差不得大于0.3米,并满足管线综合、雨水排放、具温州特色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

五、城市设计导控

本次规划修改后C-03的城市设计应总体体现“营造富有特色魅力的中心区、繁荣积极的活力中心区和水绿相融的生态景观区”的城市设计目标。

(1)建筑高度

C-03地块内建筑按南高北低的要求布置。

(2)建筑色彩与立面

建筑风格及立面须与周边公共建筑相协调,体现现代简约的风格。

建筑色彩以冷色调灰色系为主,并与周边建筑色彩相协调。

建筑材质宜采用玻璃、大理石、金属材质等,体现现代感。

方案设计应作屋顶美化,因地制宜打造第五立面。屋顶的设备和水箱等构筑物应予以适当遮挡。亮化工程应结合建筑、景观等同步设计。

(3)建筑形态

在建筑形态方面,处理好龙湾行政中心大楼与C-07地块的建筑体量关系,突出龙湾行政中心大楼的主体地位。

(4)空间景观

在空间景观方面,做好与周边交通设施、地块等的衔接,留出一定的视线廊道,形成相互渗透且有活力的景观空间。

在C-03地块西侧,结合周边公共绿地广场和公交车站设置主要人行出入口,布置公共开敞空间,提高沿街广场的硬质铺装率。绿化配置应充分考虑地理气候和植物生长养护等特点,确保适宜的乔木比例,营造与环境融合又有特色的景观。

六、主要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图纸.zip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