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相关规定,加快建立我市征收和不动产登记协同机制,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共同拟定了《关于加强温州市区征地与不动产登记协同的暂行通知》,并于日前专题召开征收和不动产登记协同的意见征求会。
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赵亦武副主任和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郑格非副主任和对征地和不动产登记协同工作草案的介绍,就在征收过程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表了意见,进一步给出了工作草案的修改建议。会后,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根据会议反馈的意见梳理归纳、修改完善通知文件征求意见稿。
市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处、不动产登记局、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相关人员、各资规分局征地业务负责人、各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证处权调业务负责人、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瓯海区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七都街道、茶山街道征地拆迁相关工作人员等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