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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处介绍
发布日期:2022-12-01 15:15:16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温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要任务是收集、保管全市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各项经济建设服务。

(一)温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温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成立于1981年3月,坐落于温州市雪山路75弄1号,馆舍占地面积5.16亩,现有馆房面积3425.23平方米,其中全封闭库房1700平方米。是温州市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现归口于市规划局。定编26人,现有工作人员36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3人。2001年2月经市编委下文批准,增挂"温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牌子,具有了行政管理职能,同时成立法制监察科,使我馆逐步走上了以法治档的轨道。2007年增挂了"温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的牌子。

温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下设机构有:办公室、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科、声像和信息科,并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了办事窗口。城建档案馆的主要任务是收集、保管全市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

馆藏有18个大类的城建档案总数近30万卷。为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温州市规划、建设、管理、修史编志、房产登记、学术研究提供了可靠的原始凭证,为温州市的城市建设发展做贡献。

连续十八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多次被评为市、省、国家级先进单位,2001年晋升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

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建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城建档案工作的具体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2、收集、整理、保管全市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档案资料;

3、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积极开展城建档案利用工作,为城市各项工作服务;

4、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开展编研工作,积极开发信息资源,使之成为城建档案资料储存、利用、咨询和交流的中心;

5、编制并组织实施我市城建档案事业规划和工作计划;

6、组织并指导城建档案工作的理论研究和科研工作,负责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温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

对全市城建档案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城建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

2、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统筹规划,拟就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规划性文件(办法、细则、规定),经颁发后组织实施。

3、对各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对列入城建档案接收单位范围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管理。

5、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专项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