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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2-00047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浙财资环〔2021〕84号
发布日期:2022-03-17 16:54:4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 ) 111号)要求,现将中央 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1),相应增加你市、县(市)、单位2022年“2240199其他应急 管理支出”预算指标,专项用于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等,以减少和消除地质灾害险情。同时, 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资金专款专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有关市、县(市)、单位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有 关工作部署和《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 行办法》(财资环(2021 ) 91号)有关精神,尽快将资金落到具 体项目。实施方案由有关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 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并盖章,经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汇 总后,于2021年12月24日前通过OA公文系统报省自然资源厅。

二、 各有关市、县(市)、单位要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体 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 责任,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和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规范有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将适时对项目实施进度、目标任 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 各有关市、县(市)、单位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 管工作机制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18号)、《关于开展地质 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0〕 26号)等要求,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在“自然资源资金监测监管 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系统”实时填报,进行绩效监 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确定的绩效

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报省财 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 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 资金绩效目标表、项目任务书(分市县、单位下发)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年 月曰

抄送: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各有关区财政局、自 然资源主管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年月 日印发

附件1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单位

补助金额

合计

12380

一、杭州市小计

1068

1 .杭州市本级

670

其中:临安区

670

2.建德市

229

3.淳安县

169

二、温州市小计

2351

1.温州市本级

88

其中:瓯海区

88

2.瑞安市

88

3.乐清市

229

4 .永嘉县

499

5.平阳县

280

6.苍南县

344

7.文成县

469

8.泰顺县

354

三、湖州市小计

170

4安吉县

170

四、绍兴市小计

242

L诸暨市

242

五、金华市小计

1012

1.金华市本级

172

其中:婺城区

172

2.东阳市

88

3.永康市

155

4.兰溪市

172


5.武义县

172

6.磐安县

253

六、衢州市小计

2652

 1.衢州市本级

1353

其中:柯城区

1173

衢江区

180

2.龙游县

122

3.江山市

388

4.常山县

203

5.开化县

586

七、台州市小计

676

1.台州市本级

93

其中:黄岩区

93

2.临海市

118

3.三门县

93

4.天台县

213

5.仙居县

159

八、丽水市小计

1709

1.丽水市本级

167

其中:莲都区

167

2.龙泉市

93

3.青田县

263

4.云和县

93

5.庆元县

370

6.松阳县

159

7.缙云县

238

8.遂昌县

233

9.景宁县

93

九、省级单位

2500

1.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500

2.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30

3.省第一地质大队

940


4.省地三地质大队

150

5.省第七地质大队

170

6.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100

7.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150

8.省地质矿产研究所

60

9.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

70

10.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130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