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 2023 ) 148 号
发布日期:2023-01-19 17: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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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 涂克洪 | 批准拨用 | 330303014006JC00183F00010001 | 海城街道镇前街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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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9日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