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中心区横屿单元E-0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编制单位: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复时间:2023年9月28日(温政函[2023]92号)
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东北至长浃河,东南至南过境路,西南至大连路,西北至娄桥河,总用地面积约62.93公顷。
本次规划近期修改方案将E-02、E-06、E-13-1、E-17、E-20这5个地块的用地性质调整一类工业用地。
本次规划修改近期确定E-02、E-06、E-13-1、E-17、E-20这5个一类工业用地的容积率为1.5,建筑限高为24米,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
三、 远期修改方案
远期方案将原控规E-02、E-06、E-13-1、E-17等地块合并后,编号修改为E-02,同时将E-07地块编号调整为E-04,后续地块依次顺延编号。
本次规划远期方案考虑轨道M3线的建控要求,对地块界线及性质进行整体优化,修改后,E-02、E-15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S4);将原医疗卫生用地(A5)调整至E-10地块,并兼容社会福利用地(A6)、文化设施用地(A2);将原控规中小学用地(A33)调整至E-09地块。
本次规划修改后,远期E-02、E-15地块(交通场站用地)的控制指标后续应按照轨道建设等相关行业标准具体深化并严格执行。
本次规划修改远期取消电新路、昌吉路东段线位,向西延伸吹台南路线位,中汇路预留上跨交通场站用地的空间,并相应优化中汇路的交叉口线位;各地块停车泊位应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及《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及规划管理规定》(温市规[2017]83号)执行。
本次规划修改远期拓宽长浃河南段线位,并将娄桥河支流往南调整至昌明路北侧,同时拓宽E-08等绿地,确保范围内绿线和蓝线较原控规总量平衡。
本次规划修改远期结合吹台南路西延线位相应优化公用设施用地边界,E-13地块内配置工业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根据最新专项规划和标准,补充配置通信基站和环网单元等市政设施。
(1)整体风貌特征:与周边建筑及吹台山自然风貌保持协调。重点应控制南过境公路以及娄桥河、长浃河等重要廊道的沿线城市界面,营造“显山露水”的空间格局。
(2)建筑风格色彩:整体宜采用现代简约风格。建筑色彩宜淡雅,并注重与周边建筑及环境有机融合。建筑外墙材料应稳重大气,宜采用石材或高级铝板等材料,玻璃宜选浅色、透明品种。近期工业建筑风格应以现代风格为主,整体风貌简洁大气,工业建筑色彩应符合《浙江省工业建筑色彩设计技术导则(试行)》规定。
(3)公共开放空间:沿长浃河、娄桥河的滨水绿地结合滨水空间合理设置慢行通道,与区域慢行系统联通。强化滨水公园设计,鼓励设置活动场所和景观节点,打造亲水景观,丰富公共活动体验。
(4)第五立面:本片区“第五立面”管控应体现地方特色和人文特点,与周边城市整体环境相和谐。应结合建筑功能类型,针对屋顶风貌、屋顶风格、屋顶形式、屋顶功能等要素进行分类管控。屋面附属设施应贯彻“融合、遮蔽、美化”的建设要求。后续具体地块在规划条件出具阶段应根据《温州市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深化明确管控内容。
四、 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后-近期)
3、用地规划图(修改后-远期)
4、用地编号图(修改后-近期)
5、用地编号图(修改后-远期)
批后公告-温州市瓯海中心区横屿单元E-0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zip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