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3-0024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申请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向本局提出临时用地规划许可和临时用地审批申请,拟在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F-19、F-20局部地块,进行上伊路市政道路一期工程临时施工用房建设,其用地范围图和总平面图附后,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城西自然资源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88777772)
2023 年 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