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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18687号 | 刘微荣、叶忠秋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330303004023GB00094F00400028 | 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西路799号龙府锦园41幢1503室 | ||||||||||||||||
2 | 浙(2016)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27109号 | 曹三弟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330303004025GB00031F00030014 | 龙湾区永中街道龙江路161号东郭锦苑A幢503室 |
公告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