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温预龙湾字第2100021115号
方圣炎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330303004016GB00163F00060027
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熙园6幢301室
公告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