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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中心区横屿单元E-13-1地块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1 14:57:32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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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瓯海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瓯海中心区横屿单元E-13-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其他相关要求:

(一)达产后亩均税收≥40万元/亩

(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60万元/亩;

(三)达产后亩均产值≥800万元/亩;

(四)单位能耗增加值≥1.3万元/吨标煤;

(五)单位排放增加值≥90.63万元/吨;

(六)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68%;

(七)环境标准:①空间准入标准:符合瓯海区环境功能区划及区域规划环评要求;②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③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开工前取得总量平衡意见,现有环境质量不下降;④行业准入标准:国家、地方最新行业环境准入要求。

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

三、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瓯海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应当在瓯海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与地块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四、竞价规则

本次挂牌地块起始地价为680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地块挂牌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9时30分。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7日17时00分。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7时00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67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8526673 岑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