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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3-0025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1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配套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3 09:35:1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配套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3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拟用海期限

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配套工程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温州市洞头区霓屿岛西南部近岸海域

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

构筑物--跨海桥梁

1.6328公顷

5

特此公示

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配套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