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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勘察测绘院 浙自然测许〔2023〕211号
发布日期:2023-11-06 11:15:57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申请人:永嘉县勘察测绘院 

法定代表人:叶金鑫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西路勘察测绘设计大楼  

你(单位)提出的“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乙测资字33511122

有效期至:2028年11月05日

专业类别及作业限额:大地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水准、三角、天文测量;不得从事B级及以上卫星定位测量;不得从事专业重力测量;不得承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坐标参考框架服务)、测绘航空摄影(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地图编制(不得从事世界和全国政区地图、超出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教学地图编制)。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