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3-0003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温州华港液化天然气(LNG)储运调峰中心项目(海堤提标加固、码头改扩建及取排水工程)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39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368008)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拟用海期限 |
温州华港液化天然气(LNG)储运调峰中心项目(海堤提标加固、码头改扩建及取排水工程) | 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 位于温州市洞头区状元岙岛北侧 | 工业用海——其它工业用海 | 非透水构筑物 | 5.7630公顷 | 39年 |
非透水构筑物 | 0.0532公顷 | |||||
非透水构筑物 | 0.0323公顷 | |||||
透水构筑物 | 0.0261公顷 | |||||
透水构筑物 | 1.4065公顷 | |||||
港池、蓄水等 | 5.4080公顷 | |||||
取、排水口 | 1.1635公顷 | |||||
取、排水口 | 0.5050公顷 |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