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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项目及范围:因龙湾区永中街道永昌基督教堂迁建工程建设,拟征收永中街道前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合计约0.023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拟征地范围详见所附范围示意图。
二、征收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之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本次征地由永中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附件:温龙征预公告〔2022〕7 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龙湾区永中街道永昌基督教堂迁建工程,前街村).pdf
温龙征预公告〔2022〕7号 龙湾区永中街道永昌基督教堂迁建工程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pdf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