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温龙征预公告〔2022〕6号
发布日期:2023-03-01 15:06:4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项目及范围:因实施龙湾区永兴教育配套用地,拟征收永兴街道小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约2.514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拟征范围详见所附范围示意图。

二、征收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本次征地由永兴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附件:小塘村征收预公告.pdf

(温龙征预公告〔2022〕6号)附件:龙湾区永兴教育配套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pdf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