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嘉县出台《关于永嘉县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多方面支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在产业主体培育方面,助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生产经营体系,对首次获得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省级林下经济产业类示范基地称号的经营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在发展林下产业模式方面,鼓励各类主体充分利用林下空间,深入挖掘中药材、菌类等优良地方品质资源潜力,对主体利用相对连片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补助资金为种植投入的50%,每亩最高补助2000元。在林下设施建设方面,全力保障林下设施用地,支持报批农业设施用地,对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在林业科技创新方面,推进林下乡土良种选育,对首次获得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良种审(认)定的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