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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4 17:16:27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市各有关单位、各申报对象: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自然资发[2020]23号),为各申报人员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平台,现就2023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学时要求

(一)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与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矿山工程、爆破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应达到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课不少于18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5学时。

(二)林业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应达到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课不少于18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二、一般公需科目学习渠道

(一)线上继续教育渠道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

(二)线下继续教育渠道

由温州继续教育院组织,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报名学习。

三、专业科目学习渠道

(一)线上继续教育渠道

建议申报人员通过以下线上继续教育渠道完成专业科目学习:

专业

学时

线上学习平台

咨询电话

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与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

不少于65学时

浙江省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

省自然资源厅

0571-88877641

矿山工程、爆破工程专业

不少于65学时

浙江省爆破行业网络学习平台


省爆破协会

0571-85094220

林业工程专业

不少于60学时

中国林业网络学院浙江林业专技人员网络学堂



全国乡镇林业工作站岗位培训 在线学习平台


省林业局

0571-81900401

 

(二)线下继续教育渠道

通过线下继续教育取得学时的,需符合浙自然资发[2020]23号文件或浙林人[2017]32号文件规定,并及时登录学时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咨询电话:88377603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改办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