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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 2023 ) 604 号
发布日期:2023-03-17 16:13:24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95843号

温州市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2012005GB00057F00080026

鹿城区锦江路730号鹿锦西园8幢1302室


2

(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975号

温州润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2021004GB00042F00020081

鹿城区沙洲路988号鹿岛润园2幢1403室


3

(2020)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57854号

任芳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2021004GB00042F00020081

鹿城区七都街道鹿岛润园2幢1403室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3月17日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