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联合乐清市人民法院雁荡山人民法庭、市人民检察院在雁荡山净名林区补植复绿,护送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豆回归野外。该金豆由乐清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于案件中查获并移送至雁荡山林场,温州电视台全程拍摄及跟踪报道本次活动。
金豆是芸香科金橘属植物,常绿有刺灌木,柑果圆形或扁圆形,果皮平滑,已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禁止采挖、买卖。自乐清市林业局与乐清市公安局建立联动机制以来,雁荡山林场将接收到的金豆妥善保护并管理,并多次开展金豆回归自然活动。
活动当天,雁荡山林场的职工对金豆逐株拍照存档。种植现场,处处是大家忙碌的身影。同时,1名曾参与违法购买、种植金豆的当事人也在现场补植复绿,积极履行乐清市首个生态补植修复令,以实际行动加强警示教育。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30余株金豆在新家落地,迎风而立。
下一步,乐清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避免群众因不懂法而造成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执法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全力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