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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资规局联合市人民法院开展“爱鸟周”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3-04-17 14:52:15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每年4月是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为进一步增强公众保护鸟类的法治意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4月7日,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乐清市人民法院在雁荡山林场灵岩林区(雁荡山生态司法修复示范基地)共同开展以“保护候鸟迁徙通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爱鸟周”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展板宣传重点保护鸟类,发放宣传单和介绍乐清市常见鸟类等方式,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鸟类的认识、了解,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此次活动共展示宣传展板4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乐清市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越来越丰富。为全力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维护生物多样性,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持续推动公众关注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同时,与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为乐清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