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瓯海片区基础配套工程 ( 一期 ) ( 生 态园) 建设需要,拟征收瓯海区仙岩街道自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 集体所有土地0.407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 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仙岩街道自力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 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 期满前到仙岩街道办事处〈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办事处仙竹 路 588 号 202 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 ( 不含半数 ) 的,市、县 ( 市、 区 ) 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3年6月7 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 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 属证明资料,到仙岩街道办事处〈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办事 处仙竹路 588 号 202 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 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 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 30 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5886237 86698005 监督电话:88367317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