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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30 09:44:24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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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控规调整,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位于温州市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16地块范围内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35.02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陶瓷工业局供销经理部、东山陶瓷厂、市染料化工总厂、鹿城区司法局、永嘉县百货公司,涉及土地权属文件为温征(83)17号、温政征(86)50号、温土管建字(1991)第95号、温政征(84)107号,土地用途为仓库、工业用地、办公用地、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G-2023-016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366

温州市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16地块范围内部分收回勘测定界报告.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