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海域使用管理政策制定,保障海上光伏合理用海需求,提升海域使用精细化管理水平,4月27日,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司特殊用途管理处处长张志华率队来乐清开展海上光伏用海、海域立体设权等管理政策调研。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管理处处长薛华军,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元武,乐清市常务副市长陈汉存及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浩等陪同。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乐清市翁乐围垦外侧光伏项目,听取了海域出让金、项目前期投资、回报收益期限等汇报,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随后,召开座谈会,调研组听取了乐清市资规局、乐清市发改局关于海上光伏、海域立体设权和新能源发展、乐清市新能源政策制定的汇报。张志华充分肯定了乐清在海上光伏项目出让和用海项目立体设权审批方面的探索研究,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截至目前,乐清市暂未制定海域立体设权相关政策,故采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浙江省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宗海界定技术规范》。乐清市已经通过审批的滨海大道、温州市乐清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胜利塘滨海湿地修复项目等项目均采用立体设权,海域立体设权政策的制定给乐清用海范围存在交叉的项目审批带来了极大便利,同时更加集约高效利用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