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6号,ZJSP63-2023-0006)(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意义
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2号令)、《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372号令)等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我厅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178件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与当前管理需要不符的规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等。
二、清理结果
《通知》对经清理的文件目录进行了公布。其中继续有效文件146件;拟修改6件,主要为正在制定替代政策以及制定依据有调整的文件;拟废止26件,废止的主要原因有内容与工当前形势不一致不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符、不再适用当前工作实际等。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解读人:戴明,联系电话:0571-88877824。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