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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3-0021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关于浙江泰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淹没区)用地土地征收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28 10:58:2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人民政府:

你县浙江泰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淹没区)工程用地土地征收已依法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浙江泰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淹没区)工程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的函》(浙自然资函〔2023〕8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做好项目占用的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

特此致函。

附件:浙自然资函〔2023〕89号.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