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3-0021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泰顺县人民政府:
你县浙江泰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淹没区)工程用地土地征收已依法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浙江泰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淹没区)工程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的函》(浙自然资函〔2023〕8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做好项目占用的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
特此致函。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