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3-0020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洞头霓屿岛南部海域漂浮式测风航标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9月7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拟用海期限 |
洞头霓屿岛南部海域漂浮式测风航标工程 | 温州洞头润洋新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海域位于温州市洞头区霓屿岛西南侧约10.5km海域 | 特殊用海--科研教学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4912公顷 | 2年 |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