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益集团饮料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泽雅矿泉水厂等4宗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现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
采矿许可证注销清单
序号 | 矿山名称 | 许可证号 | 采矿权人 | 主矿种 | 有效期起止 |
1 | 浙江正益集团饮料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泽雅矿泉水厂 | C3300002008128110002654 | 浙江正益集团饮料有限公司 | 矿泉水 | 2010年11月18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2 | 温州市瓯海山农矿泉水厂(西山包公庙饮用天然矿泉水厂)
| C3300002009128110050370
| 温州市瓯海山农矿泉水厂 | 矿泉水 | 2011年3月18日至2012年3月30日 |
3 | 浙江正益集团饮料有限公司永嘉县瓯北镇和三青峰山矿泉厂
| C3300002008128110002655
| 浙江正益集团饮料有限公司 | 矿泉水 | 2012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4 | 苍南县天湖山矿泉水厂
| C3300002009108110039489
| 苍南县天湖山矿泉水厂
| 矿泉水 | 2010年11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