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城市规划调整,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嵇师村(戴宅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地块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3729.77 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何恩荣、温州市强雄印务包装有限公司、孔立萍、王文彬、汪胜建、汪胜献、胡志游、林植、林荣光、夏镜亮、叶慧君、温州新温化发展有限公司、李筱容,涉及土地权属文件为温国用(2003)第1-5369号、温国用(2005)第1-9022号、温国用(2014)第1-12219号、温国用(2004)字第1-5318号、温国用(2006)第1-19795号、温国用(2006)第1-19793号、温国用(99)字第11345号、温国用(97)字第194号、温国用(97)字第192号、温国用(2004)第1-1547号、温国用(2005)字第1-2401号、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80703号、温国用(2003)第1-420号、温国用(2003)第1-413号、温国用(2003)第1-12278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众远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2024-007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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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