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4-0022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我局于2024年9月12日至9月24日对拟实施的野生动物救助等2项政府职能转移事项通过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s://zrzyj.wenzhou.gov.cn/art/2024/9/12/art_1229277891_4255442.html)向社会发布公告接受承接主体申请报名。经评审后,根据《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对拟承接的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88121590。
一、陆生野生动物救助承接主体:
1.温州市绿眼睛生态保护中心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承接主体:
1.温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