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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2024)9189号
发布日期:2024-11-13 11:39:11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2024-12-04)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

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州市洞头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577-5938629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权利类型


业务类型

备注

1

黄忠祥

330305002005JC00408F00010001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岙面路21弄10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99.00㎡/房屋建筑面积314.67㎡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