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4-0024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S211安吉至洞头公路洞头霓屿至北岙段项目同兴大桥施工设施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1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申请用海期限 |
S211安吉至洞头公路洞头霓屿至北岙段项目同兴大桥施工设施用海变更 | 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用海位于温州市洞头区霓屿岛官财澳内。 | 路桥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变更为0.3468 | 至2026年12月15日 |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