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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浙(2024)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43110号 | 朱殊璇 | 出让/商品房 | 330303004030GB00041F00010089 | 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西路2000号维港名苑1幢2203室 | ||||||||||||||||
2 | 浙(2021)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10166号 | 陈建立 | 出让/三产安置房 | 330303012003GB00241F00010011 | 龙湾区沙城街道大沥路67号龙珠锦苑1幢303室 |
公告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