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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屿头村)
发布日期:2024-11-27 15:03:36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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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城市规划调整,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屿头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地块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18554.95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戴钢列、尤力助、黄辅东、陈永锡、林木凤、杨招妹、温州市城郊粮油公司、阮小忠、杨道春、陈家众、潘淑微、黄忠信、伍其坤、项志东、金永丽、刘笑录、徐建民、刘立花、陈秀仁、陈秀成、叶伟国、李本靖、温州市鹿城金陵磁性器件厂、项金荣、王建群、谢云来、王杨勇、邵蕊琴、徐明洁、陈苗嫦、杨汉更、杜彩琴、丁德金、温州市明珠锁业有限公司、温州盛航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温州市华茂皮鞋厂、啄木鸟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双屿鞋革厂、温州市日丽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华丰玻璃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新鞋材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新餐具有限公司、温州市中轻五金刀具公司、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涉及土地权属文件为温国用(2004)字第1-8317号、温国用(2002)第1-23521号、温国用(2004)字第1-10377号、温国用(2013)第1-331241号、温国用(2004)字第1-11517号、温国用(2006)第1-16996号、温国用(2003)字第1-4045号、温国用(98)字第30519号、温国用(2003)字第1-12262号、温国用(2004)字第1-2989号、温国用(2003)字第1-2495号、温国用(2003)字第1-7839号、温国用(2010)第1-182698号、温国用(2004)字第1-9785号、温国用(2011)第1-224836号、温国用(96)字第025号、温国用(96)字第024号、温国用(2009)第1-108038号、浙(2017)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12534号、温国用(2003)字第1-4558号、温国用(2003)字第1-5320号、温国用(2004)字第1-1150号、温国用(2004)字第1-4680号、温国用(2005)第1-12460号、温国用(2006)第1-24558号、温国用(2007)第1-32430号、温国用(2006)第1-27166号、浙(2020)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42273号、温国用(2013)第1-332223号、温国用(2009)第1-145715号、温国用(2010)第201060号、温国用(2014)第1-364761号、温国用(1999)第1-9号、温国用(2007)第1-25322号、温土建合1998-173号、温国用(2006)第1-23311号、温国用(2007)第1-22740号、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29046号、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17958号、温土资合[2007]1016号、温国用(2012)第1-265953号、温土建合1998-190号、温国用(2011)第1-222864号、温土建合1998-189号、温土资字[2017]1142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街巷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G-2024-072号收回地块土地勘测定界报告。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065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2024年11月27日

G-2024-072 鹿城区丰门街道屿头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收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