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鹿城鞋艺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下河路-化工路段鞋义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需要,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位于鹿城鞋艺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下河路-化工路段鞋义路市政道路工程)地块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1924.60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鹿城新艺印花厂、温州市鹿城德西眼镜厂、章祖贵,涉及土地权属文件为温国用(99)字第00078号、温国用(2004)第1-6523号、温国用(2004)第1-6997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具体位置以温州众远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2023-005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065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