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温生征预公告〔2024〕7号
发布日期:2024-11-04 14:34:3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 因温州市瓯海区人

民政府实施瓯海区生命健康小镇绿化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拟征收舜岙村股 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图

茶山街道舜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53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 为准)。 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茶山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 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不列入包干的特殊附着物和青苗权属、种类、数 量,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用途、面积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 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察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 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 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 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 日

抄送单位: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

局,区住建局( 区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生态园分局、茶山街道办事处、舜岙村集体经济组织。

征收土地预公告及附件-温生征预公告〔2024〕7号.pdf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