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温州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葡萄路(葡萄棚河-过境公路)管网及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需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收回上述工程范围内部分已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823.59平方米,涉及土地权属文件为浙(2024)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01540号和温政征(87)25号,土地用途为监教场所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MJ2023-013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396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