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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浙(2024)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533号 | 温州世和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330302015008GB00008F00010101 | 鹿城区伴山北路799号秀峰里(三组团)10幢1305室 | |||||||||||||
2 | 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482号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330302015008GB00008F00010101 | 鹿城区秀峰里(三组团)10幢1305室 | |||||||||||||
3 | 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481号 | 王建辉、吴明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330302015008GB00008F00010101 | 鹿城区秀峰里(三组团)10幢1305室 |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24年1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