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水源地保护需要,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申请收回位于项目范围内部分已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位于山福镇,收回土地面积为2144.98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鹿城区双潮乡潮埠村村民委员会,涉及土地权属文件为温土资合[2008]1025-1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具体收回范围详见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TG2024-111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366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