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4-0027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申请人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温州市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工程围区生态湿地修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温州市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工程围区生态湿地修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