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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4-0027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1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2023年浙江省″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大门美丽海湾提升工程用海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5 17:36:1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出的温州市洞头区2023年浙江省″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大门美丽海湾提升工程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6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拟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

温州市洞头区2023年浙江省″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大门美丽海湾提升工程

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位于温州市洞头区大门岛东侧南台沙滩和观音礁沙滩。

其他用海

透水构筑物、海底电缆管道

0.2815

40年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4年12月26日    

温州市洞头区2023年浙江省“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大门美丽海湾提升工程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