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被继承人:刘美云
拟登记的不动产坐落:鹿城区水心柏4幢101室
原权利证书:温国用(90)字第2292号、51391;土地使用权面积10.5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0.88平方米。
拟登记权利人:胡流方
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鹿城办证处。
联系方式:0577-88927911 联系人:徐亦逸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