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被继承人:陈连旺
拟登记的不动产坐落1:瓯海区泽雅镇金源村上坑11号、12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91.9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87.45平方米。
拟登记权利人:陈爱华
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瓯海办证处
联系方式:0577-86007595 86000672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