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2024-03-14)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
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2号楼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瓯海办证处,联系方式: 8600068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权利类型 | 业务类型 | 备注 | |||||
1 | 温州市新桥新农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330304006002GB00643F00090003 | 瓯海区新桥街道富新路55号望湖锦苑地下室-1层03号等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20.26㎡/房屋建筑面积23831.46㎡ | 城镇住宅用地/非机动车库,机动车库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首次登记 | ||||||
2 | 温州市瞿溪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30304003004GB01735F00020103 | 瓯海区瞿溪街道延川路335号蝶翠华庭1-2幢地下室机动车库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1.28㎡/房屋建筑面积1641.77㎡ | 城镇住宅用地/机动车库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首次登记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