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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4-0006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沙渔港升级改造项目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2 09:05:3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沙渔港升级改造项目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4年3月21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拟用海期限

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沙渔港升级改造项目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海域位于温州市洞头区东沙渔港内海域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构筑物—透水构筑物

1.5267公顷

40年

围海—港池、蓄水

1.7782公顷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4年3月21日

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沙渔港升级改造项目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pdf